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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1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录入时间:2014/06/10 16:20:01

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课程简介:

根据学校2011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我校2011级本科学生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课程将在大三夏季学期(含暑期)进行。本课程是2011级本科学生的必修课程、公共基础课程。

本次实践教学依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该方案由思想政治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组制订、报思政学院审核,并报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实施。指导教师具体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本课程实践教学并评定课程成绩。

1、开课对象:

全体三年级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本科学生(应用本科除外)。

2、开课时间

2013——2014学年大三夏季学期(含暑期)

3、学分与学时:

2学分,32学时。

4、主要环节(主要教学内容):

坚持集中实践与分散实践相结合,分散实践为主;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为主。

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3环节 + 四模块

主要环节

主要内容

主要形式

环节一

实践教学的动员及相关准备工作

集中实践

环节二

模块1观看一部经典视频并撰写观后感

分散实践为主

模块2研读一部马列经典著作并撰写读书笔记

模块3参加一次小组讨论并提交小组讨论记录

模块4参加一次校外社会实践并提交实践报告

环节三

实践教学的成果分享与总结

集中实践

注:实践教学各环节和各模块的具体教学要求和注意事项将在“集中实践教学动员会”上由指导教师详细讲解和具体安排

5、成绩评定:

五级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二、2013-2014学年第三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集中实践教学动员会安排

具体见附件

三、特别提示:

1、请各班学习委员务必在第17周周一( 6 月16 )之前主动与各班的实践指导老师进行电话联系,并根据老师的要求开展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各班指导教师及联系方式具体见“集中实践教学动员会安排”

2、根据学校实践教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每一位同学必须参加实践动员大会以及分享与总结大会等两次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缺席其中一次集中实践教学活动,实践教学成绩不得评为优或良;若缺席全部两次集中实践教学活动,实践教学成绩为不及格,不及格者须参加下一年级重修

3、请同学们及时登录思想政治教育学院网站,查看并仔细研读<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实践教学操作流程》,并下载《实践教学作业格式模块》、实践教学参考资料等。

附件:

   1、2013-2014学年第三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集中实践教学动员会安排

   2、《概论》课程实践教学相关材料

教务处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2014 年6 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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